廊坊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王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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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主体是什么 受贿罪自首会怎么判刑

添加时间:2025年8月4日 来源: 廊坊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http://www.lfzsxsls.cn/

  王国军,廊坊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受贿罪的主体是什么

  核心内容:有哪些自然人和单位有可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主体的构成是如何的呢主要需要把握的问题是什么呢按照法规会有怎样的一个详细要求下面由刑法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受贿罪主体是指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罪主体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立法解释的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戴者虽未列人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司法实践中也应当适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所谓委派,即委任、派遣,其形式多种多样,如任命、指派、提名、批准等。不论被委派的人身份如何,只要是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都可以认定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在国有控股剪者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股份有限公司新任命的人员中,除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外,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完全属于国家的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国有企业组成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是财产完全属于国家所有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的科研、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广播、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




受贿罪自首会怎么判刑

  按照刑法第67条的规定,构成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里的;可以;是一个弹性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轻20%。


  受贿罪有自首情节怎么减轻刑罚: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适用减轻处罚情节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减轻处罚应当与从轻处罚相区别。在同一法定刑幅度内无论是适用较轻的刑种还是较短的刑期,都应理解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应当是指低于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判处刑罚,不包括最低刑的本数在内。


  2、如果同一条文中有几个法定刑幅度时,减轻处罚一般应理解为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但是,如果适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仍显刑罚过重的,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继续选择再下一个法定刑幅度处罚。如果法条明确规定的下一个或再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是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可以判处法条没有规定的拘役或者管制,但不能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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